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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接收工作选拔质量,确保我校推免接收工作公平公正,美术学院根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书记、各学位点负责人、各系主任、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接收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3.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既重视考核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也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三、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院校本年度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管理规定。

    1.政治表现:学生须具有优秀的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其它各项法律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和录取。

    2.科研能力:推免生学术专长包括本科学习阶段独立发表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科研竞赛等。

    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接收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免资格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缴费后,填写志愿。

    2.资料报送及审核。申请学生于报名当日将《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新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外语四、六级成绩单、MHK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的纸质扫描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美术学院211室),并于2025年9月25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680392@qq.com。校内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经准备相关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3.参加面试。考生接受面试通知,并按时参加面试。

    4.学校审核。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面试通过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5.学校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考生按时接受“拟录取通知”,推免成功。

    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推免接收确认工作。未通过推免系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后果自负。

    六、录取规则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评委当场评分。录取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3)面试过程中任何一门(项)缺考或作弊者。

    七、注意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2.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接收面试资格。

    3.未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接收阶段专业面试过程全程摄像,视频资料保存三年。

    5.入校后,我校组织体检工作,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接受监督

    推免接收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监督推免接收全过程,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委办公室电话:0991-4332858,纪委监督信箱:413951203@qq.com;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1-4332422。


    美术学院

    2025年9月25日

    文字:王新 编辑:王亮 初审:王静 终审:比拉力江·阿不力孜